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访学研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7: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系部: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促进教师学术交流,提升教学科研能力,根据《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访学研修管理办法》(鲁中高校字〔20231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访学研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业务素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能较好履行岗位职责,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有学成后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按本规定履行学成回校服务协议。

(二)国(境)外访学项目、国内访学项目,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青年教师能力提升项目,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研修期满后再次申请原则上应返校工作满3年。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一般不再安排同一类型的访学研修。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有意向的教师填写《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访学研修申请表》(附件2),并交所在系部审核,兼职教师请回所在系部申报。

(二)系部审核。各系部结合教学科研任务和教师教学安排情况,对教师的访学研修申请进行审核,确定系部推荐人选及访学研修时间,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三)学校遴选。学校按照选派条件,结合教师培养计划和工作重点,择优选派教师参加访学研修。

三、材料报送

本次申报请以系部为单位,将《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访学研修申请表》(附件2)及《系部推荐访学研修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2023531日上午11点前交综合办公楼1613房间,电子版同时发送至stcmchina@163.com

四、其他

(一)选派教师访学研修应在保障正常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秩序的基础上,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选派坚持按需选派、学用一致的原则,优先选派骨干教师和优秀青年教师。原则上每系部每年至少推荐1名国内访学项目人选,青年教师能力提升项目,按需选派。

(二)访学研修人员的待遇、考核、报销等事宜根据《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访学研修管理办法》(鲁中高校字〔202319号)文件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组织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窦守强,联系电话:5136765


附件:

1.《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访学研修管理办法》

2.《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访学研修申请表》

3.《系部推荐访学研修人员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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