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烟台市加快吸引聚集青年人才来烟就业创业三年行动方案》(烟委人组发〔2021〕2号)及其实施细则,现就我校引进人才生活、购房和留学补贴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标准和期限
1.2021年6月1日之后首次新引进人才,缴纳社保满一年,可享受购房补贴、生活补贴和留学费用补贴,其中生活补贴每年均需申请。
2.2016年9月30日—2021年5月31日首次新引进人才并新购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
3.2016年9月30日之前已来烟就业并缴纳社保,2016年9月30日之后本人又取得新的全日制学历,也可进行申报,具体是否通过以烟台市审批为准。
4.之前已申请购房补贴的教职工,不在重复享受上述购房补贴政策。
具体补贴对象、标准和期限见《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留学费用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常见问题答复》(http://rshj.yantai.gov.cn/art/2022/5/31/art_23237_2905418.html)。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报方式:预申报教职工请到组织人事处登录系统平台网上申报。
2.申报时间:工作日下午。
三、申报要求
1.提前准备好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本硕博、学信网证明)、近1年工资银行流水(手机银行可导出)、购房合同、房产证等材料扫描件,其中购二手房的还需提供不动产部门加盖章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扫描件,单个扫描件不超过5M。
2.申报对象要如实填报信息,据实提报有关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冒领或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追缴所发资金并依法依纪追究申报人责任,同时纳入失信人名单。
3.具体政策答复以《烟台市引进人才生活补贴、购房补贴和留学费用补贴申报发放工作常见问题答复》为准,由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烟台市人才办电话:6903206。
组织人事处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