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离职流程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09日 16: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提出申请

教职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提前1至2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离申请表》(人事处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二、逐级审批

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离职后,教职工将个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后《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离申请表》提交组织人事处

三、办理手续

组织人事处同意离职的反馈意见后,至组织人事处领取《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职工离职手续单开始办理离职工作交接手续。《手续单》经本人确认,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组织人事处,并领取《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解除合同证明书》;持此《证明书》办理个人档案转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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